
公告日期:2025-07-0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证券代码:002629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泽虹及其一致行动人
通讯地址:深圳市****
一致行动人: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彩田路 3069 号星河世纪 A 栋 3603L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陈泽虹女士受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新材料”)委托于 2024 年 2 月参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原大股东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
瀚澧”)持有的仁智股份 81,387,013 股股份进行的公开司法拍卖并竞得股份,后 2024 年 3 月
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拍卖所得股份转让给平达新材料。现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不再将拍卖所得股份转让给平达新材料。)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2
释义 ...... 2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第二章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 7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章 资金来源 ...... 12
第五章 后续计划 ...... 13
第六章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5
第七章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7
第八章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8
第九章 上市公司现控股股东、 ...... 19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 19
第十章 其他重大事项 ......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21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 ...... 22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仁智 指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平达新材料、信息披露 指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指 陈泽虹
人
西藏瀚澧 指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 陈泽虹终止转让平达新材料其于司法拍卖、协议转
动 指 让受让的仁智股份 81,387,013 股股份,不再将拍卖
所得股份转让给平达新材料事项
2019 年 12 月 13 日、2021 年 12 月 12 日及 2023 年
《股份表决权委托协 11 月 1 日,西藏瀚澧、金环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相继
议》及补充协议 指 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表决权委托
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
标的股份 指 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