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8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ST 华西 公告编号:2026-04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子公司为被告。
3.涉及公司的诉讼金额:6,119.87 万元(不含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等)。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针对一审判决情况,公司正积极提起上诉。暂不能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四川广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广瑞”)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
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工程”)先后于 2017 年 8 月和 2017 年 10
月签订了某项目一、二期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四川广瑞承接项目一、二期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2020 年 9 月,工程竣工交付。后因双方对工程款结算金额存在重大分歧,工程结算无法进行,2025年 6 月,四川广瑞向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西工程向四川广瑞支付项目剩余工程款 7,873.29 万元以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收到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
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广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款 6,119.87 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
利息计算方式:自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以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3%标准计算至
本金付清之日止)。
2.驳回原告四川广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合计 36.39 万元,由原告四川广瑞负担 2 万元,
被告华西工程负担 34.39 万元;鉴定费 170 万元,由原告四川广瑞负担 50 万元,
被告华西工程负担 120 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针对一审判决情况,公司正积极提起上诉。暂不能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五、备查文件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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