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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18:16 股吧网页版
ST华西: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锦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独立谨慎行使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锦超,汉族,中国国籍,1956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2010 年 8 月至今,任四川省新能源产业促进会会长。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按时出席上
述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各次会议前,本人会仔细阅读会议资料,深入了解议案内容,并积极参与决策讨论,基于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议案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对审议事项提出
异议,针对重要事项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提出了个人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助力。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 5 次,本人列席 1 次,通过列席股东会,
本人充分了解公司重大决策的股东审议情况,见证了公司召集、召开、决策等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切实保障股东权益的行使。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持召开会议 2次,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核通过了《关于提名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提名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和《关于提名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严格审查候选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提出个人意见。同时,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兼职情况,了解履职情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独立的专业意见。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了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发放情况。报告期内出席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情况的议案》,对议案内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规定事项事前审议职责,为董事会作出重大决策提供建议意见。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情况,对《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对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审核,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保持高度关注,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联系,关注年报审计过程、进度以及年报审计问题,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沟通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股东会、关注中小投资者现场参会情况及投票情况,了解听取中小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关注公司举办的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和渠道,认真研究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及公司问题回复,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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