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会计师认为,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如下:
1、期初事项
公司阜平EPC项目在2023-2024年度已按照进度比例确认相关收入,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设备一直未完成安装验收,并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材料/设备进场时,承包人必须组织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业主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检验”。
经期后实地查验,实际进场设备数量、型号与采购设备合同约定的不一致。我们无法确认阜平项目收入以及合同资产确认是否合理、准确,对合同资产余额的可收回性存在重大疑虑。
2、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金额
2024年公司对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罗滨河公司”)应收账款全额单项计提减值17,563.53万元,2025年公司通过法院诉讼与平罗滨河公司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公司按签订的和解协议确认预期可收回金额,本期转回减值8000万元,通过工商查询平罗滨河公司存在欠税行为,其偿付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确认截止2025年12月31日平罗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金额是否合理、准确。
二、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具体如下表
金额: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调整前期初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调整后期初金额
应收账款 524,937,899.34 20,174,328.58 545,112,227.92
合同资产 2,695,672,303.53 7,309,440.18 2,702,981,743.71
无形资产 303,943,055.45 -6,721,000.00 297,222,055.45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调整前期初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调整后期初金额
未分配利润 -1,831,068,635.08 20,762,768.76 -1,810,305,866.32
信用减值损失 -383,104,391.90 20,174,328.58 -362,930,063.32
资产减值损失 -33,562,489.97 588,440.18 -32,974,049.79
三、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和审慎性原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董事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尊重和认可。
3.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关注与审慎核查,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做好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1.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客
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异议。
2. 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本次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3.我们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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