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1986年,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
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5 日,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1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信永中和召开了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及经营情况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审计部 2025 年工作总结及 2026 年工作计划、信永中和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进程及审计重大事项汇报、财务负责人与董事会秘书关于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
3、2026 年 3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召开了 2025 年审计前沟通会,
就审计计划的时间安排事项、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深入沟通,要求会计师应尽职尽责、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4、2026 年 3 月 6 日至 3 月 8 日期间,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
的 2025 年财务会计报表(初步数据)、信永中和编制的《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计划(预审)阶段》,并在对比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各项财务数据,主要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认可了上述 2025 年度整体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同意以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步数据)为基础开
展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于2026 年3月 8 日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意见。
5、信永中和于 2026 年 3 月上旬进场开始进行年度审计。审计工作期间,审
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发出《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督促函》,要求信
永中和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的如期披露。
6、2026 年 4 月 8 日,信永中和出具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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