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
真审阅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敏超先生、胡浩亨先生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三、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海峰先生、毛骁骁先生、杨隽萍女士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履职能
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隽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敏超先生、胡浩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海峰先生、毛骁骁先生、杨隽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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