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闫伟东)
作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独立董事闫伟东:男,汉族,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注册税务师 2009 年 3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先后任
会计核算部经理、资金部经理、财务总监;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北
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万达文旅
集团主题娱乐公司财务成本部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万达文
旅集团长白山国际度假区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融创文旅集团广州融创文旅城副总经理,分管财务;2020 年 1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融创文旅集团融创文旅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江山永康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4 年 5 月至
今,任北京鹰之眼智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申科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及 1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3 3 0 0 1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主持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审议了《关于提请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定期报告等议案,对财务报告的编制规范及内审负责人履职能力等进行了审查。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经营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合规情况予以关注;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面对面充分沟通交流审计的相关情况,了解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跟进审计进度,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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