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蔡乐华)
作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独立董事蔡乐华: 男,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南开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99 年 12 月至今,担任诸暨天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诸暨众财会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至今,兼任浙江格励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
2016 年 7 月向该公司提呈辞职报告);2016 年 5 月至 2024 年 6 月,兼任申科股
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的现象,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3 3 0 0 2 2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主持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审议了《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等定期报告及《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对财务报告的编制规范及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查。本人参与 1 次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发展战略的议案》。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任期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期内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经营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合规情况予以关注;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面对面充分沟通交流审计的相关情况,了解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跟进审计进度,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开了联系方式,就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开展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
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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