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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21:47:20 股吧网页版
申科股份:收购报告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证券代码:002633.SZ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申科股份
股票代码:002633.SZ
收购人: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26号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2504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收购要约并未生效,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在收购人正式发出要约收购之日起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要约收购系深圳汇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拟取得申科股份41.89%股权而触发。

2025 年 4 月 29 日,申科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全波与第二大股东北
京华创双方拟共同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其中何全波拟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数为 42,187,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12%),北京华创拟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20,64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76%),双方共计转让的股份数为 62,831,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1.89%)。2025 年 5 月 29 日,申科股份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让资格
确认意见函》。在本次公开征集期内,共征集到两家意向受让方,分别为(1)由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程辉智星科技有限公司、林云生组成的联合体(上述三方非一致行动人),(2)深圳汇理。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交易方式,将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并与最终受让方协商签署本次股份
转让的相关协议。2025 年 5 月 30 日,申科股份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网
络竞价结果通知书》,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网络竞价活动的结果是深圳汇理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格¥1,013,072,279.88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壹仟叁佰零柒万贰仟
贰佰柒拾玖元捌角捌分)。2025 年 7 月 7 日,何全波、北京华创与深圳汇理签署
了《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何全波和北京华创将所持申科股份全部股份转让给深圳汇理。前述事项完成后,深圳汇理将持有申科股份 41.89%股权。

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汇理应当向申科股份除深圳汇理通过本次公开竞价拟取得股份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申科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深圳汇理通过本次公开竞价拟取得股份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 16.13
元/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86,587,534 股。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申科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票比例低于 25%,将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深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申科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若申科股份出现上述退市风险警示及终止上市的情况,将有可能给申科股份投资者造成损失,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申科股份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申科股份的控股股东将积极致力于行使其股东权利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申科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申科股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申科股份的上市地位。如申科股份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证仍持有申科股份剩余股份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或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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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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