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
于 20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17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53%,最高成交价为 19.53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19.1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347,69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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