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公司及控股二级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收到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扬州经开区法院”)送达的《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苏1091破申16号之一]等材料,获悉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扬州棒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扬州棒杰进行预重整。
2、2025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子公司预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法院裁定受理上述预重整申请。
3、2025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法院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再生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与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扬州棒杰预重整阶段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4、2025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预重整启动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预重整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扬州棒杰预重整相关工作,就扬州棒杰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5、2025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同意子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法院同意债务人扬州棒杰在预重整期间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维护重整价值对外借款。
6、2026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子公司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法院裁定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对扬州棒杰的重整申请。
7、2026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法院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再生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与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扬州棒杰重整阶段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周巍为管理人负责人。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扬州棒杰于近日收到扬州经开区法院送达的(2026)苏1091破1号《公告》,扬州棒杰债权人应在2026年3月2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6年4月2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据法院出具的(2026)苏1091破1号《公告》以及管理人送达的《债权申报通知书》,现将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一)债权申报
1、申报期限:扬州棒杰债权人应在2026年3月21日前申报债权
2、申报方式:现场申报或纸质邮寄申报
注:选择现场申报的需提前与管理人联系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明材料前来管理人办公场所当场申报。《债权申报指南》及相关材料范本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内搜索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进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南》,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3、债权申报地点及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朴席镇建朴路66号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律师、蔡律师
联系电话:19850701630、18762361628
管理人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扬州棒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4月2日9时30分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债权申报其他说明
1、请各债权人务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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