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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20:33:01 股吧网页版
安洁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国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国昊)

本人作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与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国昊,1975年6月出生,1998年7月江苏理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1年6月江苏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毕业;2008年12月河海大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毕业。2006年4月起历任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及教授、江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2010年6月-2016年6月曾担任过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5年6月26日再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开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出席 实际出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席次数 股东会次数 股东会次数 席次数

8 3 3 0 0 3 2 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 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未有委托他人出 席和缺席情况。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根据公司行业特点 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

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 席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状况,监督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善与执行过程,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认真审阅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意见,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监督作 用。

(3)战略委员会

任职期内,公司没有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情况。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任职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进行事前审核,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认真审查,形成讨论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不定期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并对相关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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