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2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5-053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3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同类型交易平台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出售所持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板”)6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评估价人民币 12,666.018 万元为首次挂牌价、并将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同类型交易平台的规则调整挂牌价格,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后竞价的结果为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开挂牌出售的具体方案(含挂牌价格)、签署交易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根据挂牌情况决定继续或终止挂牌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经四次挂牌、三次调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7
月 9 日、7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6、2025-037、2025-045、2025-046、2025-050、2025-051)),在第四次挂牌的期间,杭州富坤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富坤”)报名参与竞拍,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杭州富坤符合受让条件要求,最终杭州富坤通过竞价以人民币 5,300 万元(下称“股权转让款”)的报价成为标的股权的
受让方,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与杭州富坤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以
下简称“产权交易合同”)。
由于杭州富坤的实际控制人朱晓东为上海金板业绩补偿义务人,朱晓东与公
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双方确认朱晓东应当向公
司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朱晓东应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
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6,000 万元;朱晓东在公司解除其持有的上海金板20%股权质押后一年内,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1,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为维护上市公司利
益、保障朱晓东应付公司之业绩补偿款的收回,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与朱晓
东及杭州富坤签订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约定朱晓东在 2025 年 7 月 30 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一次性支
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7,000 万元。如朱晓东无力全额支付的,杭州富坤同意在
2025 年 7 月 30 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代为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7,000 万元。在公
司收到全额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5,300 万元和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7,000 万元后,公司方可办理标的股权的交割事宜(即标的股权工商过户至杭州富坤名下等相关事项),否则不予办理,且杭州富坤已支付的标的股权保证金及股权转让款优先视为其根据《补充协议》代朱晓东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同时《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仍然有效。公司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和业绩补偿款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解除朱晓东向公司提供的上海金板 20%股权质押以及朱晓东向公司提供的房产抵押。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朱晓东及杭州富坤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杭州富坤电子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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