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金 安 国 纪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方纯作为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在公司经营决策、项目投资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方纯,1965年出生,经济师。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金融学专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班结业。曾任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现任金安国纪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况(次)
事会次数
10 10 0 0 3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董事会重要事项审议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中重要事项都进行认真审核,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或任免事项,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人事安排的合理性与稳定性;在审计委员会工作中,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以及《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再融资预案的合规性,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较好地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财务报表能充分反映公司各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定增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会谈、视讯、电话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等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20 天。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日常工作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现场检查办公,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要求公司尽可能多的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及时了解进展状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公司和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的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了解、掌握了年
报审计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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