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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9:28:22 股吧网页版
赞宇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长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长有,1966年9月出生,博士,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起在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任教至今,2022年3月起至今任浙江大学绍兴学院院长。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151人才一层次计划入选者、国际生物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会联合会会士(Fellow)、中国生物材料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生物材料分会副主任委员。2019年8月至2025年10月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
本人亲自出席1次,应出席临时股东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1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认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草案、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积极参加会议。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核查。

(3)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会议。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ESG报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题涵盖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情况等事项,形成了相关的建议和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事先对相关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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