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谷克仁,1957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教授。
主要工作经历:2012年10月至2017年10月,担任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教授,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副会长,中国油脂、中国粮油学报、河南化工等杂志编委;2017年11月至2021年3月,担任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副会长,中国油脂、中国粮油学报等杂志编委;2021年4月至2022年10月,担任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副会长,中国油脂编委会副主任,中国粮油学报等杂志编委;2022年11月至2024年10月,担任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副会长,中国油脂编委会副主任,中国粮油学报编委;2024年11月起至今,担任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专家组副组长,中国粮油学报编委。2025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
本人于2025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应出席年度股东会0次,本人亲自出席0次,应出席临时股东会0次,本人亲自出席0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认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2025年度本人任期间,公司尚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事项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事先对相关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谨慎
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定期报告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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