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文”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勤上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称“募集资金”)2024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8 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 582,010,574 股,其中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发行股份数量为264,550,260 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317,460,314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9,999,980.38 元,扣除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8,9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1,099,980.38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10001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上市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和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本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
8114801013100106631,用于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
8114801013100106631 的专项帐户。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本独立财务顾问
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户号码为:19290188000023978,用于“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的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注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号码
为 19290188000023978 的专项账户。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与本独立财务顾问
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及“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同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和“重点城市新增
网点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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