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22:15:22 股吧网页版
勤上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充分发挥本人会计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验和特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专业背景及工作履历

本人李萍,女,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先后担任兰州商学院会计系教师、甘肃中实审计事务所合伙人、甘肃正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教授、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以上会议。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发表专业性的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组织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业职能。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的任免提供咨询意见,本年度未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的变动,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可改善地方给予改进指导意见。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意见沟通,事前就审计范围和安排,事中就审计工作进展、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合理性、公司舞弊风险和发现的问题等,事后就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交流。确保外部审计机构能独立、客观地开展审计工作,出具客观的审计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管理层换届、项目进展等重大事项,仔细查阅相关资料,比对信息披露公告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深对独董职责、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积极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提出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在每次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