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成立于2008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为赵焕琪。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及执行的主要程序、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公正、及时。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4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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