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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6-05 10:57:42 股吧网页版
雪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5-21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该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663.53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

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以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也不存在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663.5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独立董事签名:

杨一凡 黄杰 支广纬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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