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20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8月11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就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其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刊登在 2015年 8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另行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存续期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且不允许授权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另行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参股美国CN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00万美元认购美国Concepts NREC,LLC公司5%的股权,
并支付50万美元作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其股份至19.99%的定金。
以上事项详见刊登在 2015年 8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