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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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8-2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本人
的独立判断,现就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
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如下: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2012
年上半年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
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杨一凡 黄 杰 支广纬
201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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