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雪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雪人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雪人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98,529,411.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8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669,999,994.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6,842,798.6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3,157,196.18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4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项目投资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代码
总额 投资额
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5,000.00 45,000.00 2104-350112-04-01-261117
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2104-350112-04-01-97589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1,315.72 -
合计 67,000.00 66,315.72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8,643,35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置换 2,125,817.49 元发行费用。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7427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18,643,350.00 元 。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 其中:
投入资金 基础建设 设备购置 铺底流动资金
1 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8,643,350.00 - - 18,643,350.00
2 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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