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郭睿峥作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集团”)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雪人集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睿峥,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曾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是福建省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福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
2、独立性说明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参与了公
司召开的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了公 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 讨论,为会议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客观、 公正的态度,对每一个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查和思考。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 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以通讯方式参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郭睿峥 11 11 0 0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 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 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在 2024 年年度 报告审计期间,与公司管理层以及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4 年报审计工作事宜进
行多次沟通。在 2025 年年末,就 2025 年度报告审计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预沟
通,以保障顺利开展 2025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对 2025 年度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进行认真审 核。
(3)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提名
委员会的职能与作用。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审核后,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及拟聘高管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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