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14:00
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二)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工作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2025 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9)。
(四)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第7559 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5 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53.35 万元,合并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032.82 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094.3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6-01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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