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白作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集团”)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雪人集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白,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最近五年内曾任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雪人集团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雪人集团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雪人集团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会。2025 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议各项议案,提供决策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全部职责。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以通讯方式参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张白 11 11 0 0 4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始终秉持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事,在任期内,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8 次会议,针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核,并提出了诸多具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同时,本人还负责监督与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在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参与了现场沟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4年报的审计工作进行多次沟通与讨论,保证了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在 2025年年末,就 2025 年度报告审计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预沟通,以确保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遵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在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充分、全面的了解后,与其
他委员讨论后一致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及拟聘高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其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与能力。
(3)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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