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50:14 股吧网页版
雪人集团: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6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及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6)。

3、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完成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完成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

7、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199.34 万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鉴于在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