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公司对上会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1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6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91 人。
7、财务情况: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 6.92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84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 2.38 亿元。
8、客户情况: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上会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经审计,上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所就其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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