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集团”、“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雪人集团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雪人集团 2021 年非公开
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98,529,41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6.8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669,999,994.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不含税)6,842,798.6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63,157,196.18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58,801,254.53 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148,527,181.08 元,本年度使用 10,274,073.45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项目投入
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450,000,000.00 280,000,000.00 28,200,014.13
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100,000,000.00 270,000,000.00 17,444,044.22
目
补充流动资金 113,157,196.18 113,157,196.18 113,157,196.18
合计 663,157,196.18 663,157,196.18 158,801,254.5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余额为
504,355,941.65 元,募集资金专户上因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产生的孳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的净额为 17,981,072.94 元。上述孳息净额与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522,337,014.59 元,具体去向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98,000,000 元,现金管理 110,000,000 元,剩余部分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余额为 14,337,014.5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该《管理和使用办法》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与东北证
券、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雪人氢能”)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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