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282,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71%,本次限售股取得的价格为9.57元/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日。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5户,股东名称分别为钟剑、钟波、赵碧华、李媛和杨宇晨。
一、本次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向钟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3号),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钟剑、钟波、赵碧华、李媛和杨宇晨分别购买其持有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32.00%、7.00%、5.00%、5.00%和1.00%股权,合计50.0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钟剑、钟波、赵碧华、李媛和杨宇晨分别发行15,047,022股、3,291,536股、2,351,097股、2,351,097股和470,220股,合计发行数量为23,510,972股。上述股份已于2016年6月30日上市。2016年5月31日,公司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23,510,972股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 解锁日期 本次可解锁股份数 本次解锁股份占其
量(股) 认购股份的比例
钟剑 15,047,022 2019-7-1 7,523,511 50%
钟波 3,291,536 2019-7-1 2,586,207 78.57%
赵碧华 2,351,097 2019-7-1 2,351,097 100%
李媛 2,351,097 2019-7-1 2,351,097 100%
杨宇晨 470,220 2019-7-1 470,220 100%
合计 23,510,972 2019-7-1 15,282,132 -
钟剑持有雪人股份之股票的3,009,404股已于2017年6月30日限售期满,4,514,107股已于2018年7月2日限售期满;钟波持有的雪人股份之股票705,329股已于2017年6月30日限售期满;上述5名股东剩余未解禁部分股份合计15,282,132股将于2019年7月1日限售期满(实际解除限售日期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批为准)。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钟剑:本人因本次交易所认购的雪人股份之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本人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认购股份的20%;24个月内,本人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认购股份的50%;上市之日后的36个月后,本人可根据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将剩余的股份全部转让。本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并因此给雪人股份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钟剑持有的雪人股份之部分股份自2016年6月30日上市至申请的上市流通日将届满36个月。根据限售承诺,钟剑本次解锁股份数量7,523,511股。
2018年6月,钟剑承诺:本人所持有的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限售股将于2018年6月30日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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