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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09:01 股吧网页版
跨境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治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性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职责、工作风险、经营责任相匹配,兼顾激励与约束。

(二)绩效性原则:薪酬分配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表现紧密挂钩,奖惩结合。

(三)市场性原则:参考市场薪酬水平及市场薪资行情,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阶段,合理确定薪酬标准。

(四)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相关规定,确保薪酬管理活动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制定兼顾公司当前经营效益与长远发展规划,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协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落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三、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方案领取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四章 薪酬支付与调整

第九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不进行考核,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五章 责任追究和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有权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决定是否对特定人员扣减、不予发放其当年未发放的绩效薪酬,或追回其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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