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公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5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 203,5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88,500 万元,对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5,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度为 1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可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公元在日常经营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在原有已提供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为浙江公元新增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8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
2025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元管道(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公元”)、公元管道(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元”)、公元管道(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元”)、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元国贸”)、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元新能”)、安徽公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公元新能”)向银行申请授信等相关事宜,公司与银行签署了相关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800BY25000594)。公司为宁波银行台州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公元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与宁波银行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08800BY25000595)。公司为宁波银行台州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公元在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与宁波银行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08800BY25000593)。公司为宁波银行台州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公元在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与宁波银行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08800BY25000550)。公司为宁波银行台州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公元国贸在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与宁波银行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08800BY25000549)。公司为宁波银行台州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公元新能在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与宁波银行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08800BY25000548)。公司为宁波银行台州分行与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公元新能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宣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 年广中银保字 0729 号)。公司为中行
宣城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公元在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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