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业操守,保持客观独立性,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杨璐,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项目经理、华润国际招标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4 月至今历任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金诺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自查,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了解公司相关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列席参会。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无委托出席或未出
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充分了解审议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本人的经验积累和知识储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助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 2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上深入了解公司绩效考核方案与被考评人员资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实际经营与绩效表现,对公司薪酬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讨论明确了在对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中以推动业务有效发展为目标,全面、客观、长远考核和激励有效价值产出为今后总体工作原则,有针对性地对 2024 年考核工作方案做出了相应调整和优化。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10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会上积极
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财务部门及审计会计师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年审审计计划进展、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程序合规性等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推动内审部门实质性开展工作、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职能,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会上对董
事及高管人员的选聘进行履历背景了解,从专业能力评估、合规性审查、战略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并据此出具审查意见,确保选聘工作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会上就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非公开发行延期事项等进行事前审议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决策监督,保障股东权益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给予及时回应,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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