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4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
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8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荣联科技大
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2)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说明:
提案 2.00 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有 2 个。
上述提案 1.00、2.01、2.02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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