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0:05:03 股吧网页版
荣联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恪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规范,秉持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原则,积极落实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推进各项决议的高效、有序实施。董事会持续致力于完善和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性、透明度与有效性,保障公司合规、稳健、高效运作,以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董事会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目前公司董事会
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2025 年度,
公司在董事会增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进一步优化了董事会成员来源构成,强化了公司治理体系的合规性与完整性。公司董事会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其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就专业事项进行审慎研究和讨论,发表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撑。2025 年度,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各级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主题培训课程,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均按时出席了相关会议,结合监管政策及国资对公司的治理要求,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关注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相关状况,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职责,就重要及重大事项进行前置性研究论证并发表审查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召集并召开4次股东会,将需经股东会表决的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股东会会议,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其得到有效的实施。

(四)加强合规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一方面积极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行业动态,确保公司的运营和决策始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响应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及相关中介机构组织的各类监管工作会议和专题培训工作。报告期内,各项专题培训活动频次不断增加,培训主题覆盖面更加广泛,持续提升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合规和自律意识,助力公司构建更加健康、透明的治理环境。

二、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公司坚持以真实、准确、完整为原则,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保障全体投资者在信息获取上的平等权,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