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55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万润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由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16.55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16.45 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6 日(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披露的《万润股份: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633,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929,969,005 股的 0.0681%,购买股份
的最高成交价为 11.4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3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7,200,12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 16.45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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