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
内容。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对现行的会计
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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