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8 19:01:41 股吧网页版
佛慈制药: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9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2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国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遵循依法合规、权责对等、分类考核、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2026 年在任期内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税后 6 万元/人/年,按年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

2.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3.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

结合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

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任期激励

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考评结果兑现。在任期结束后分三年分期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出现重大经营失误、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的,扣减或取消任期激励收入。

上述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五、其他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含税金额,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董事、高管人员出现应当止付、追索或扣回薪酬的情形的,公司有权止付、追索或扣回其已发放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