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5 19:36:22 股吧网页版
华宏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6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 11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品贤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7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6,759,9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84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89,627,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4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132,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5%。

3、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132,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5%。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学良律师、张凤婷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6,735,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108,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0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9%;弃权 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3%。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6,730,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103,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8%;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2%;弃权 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0%。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6,728,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101,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40%;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0%;弃权 19,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