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 11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品贤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4,292,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87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1,727,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7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65,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1%。
3、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65,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莹律师、宋雨钊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3,981,8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5%;
反对 262,3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2%;弃权 48,119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54,8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60%;反对 262,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282%;弃权 48,1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57%。
(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3,466,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4%;
反对 773,0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7%;弃权 52,819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39,4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062%;反对 773,0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349%;弃权 52,8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9%。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3,469,0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2%;
反对 769,5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5%;弃权 53,819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41,9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036%;反对 769,5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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