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
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1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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