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02:36:46 股吧网页版
*ST仁东:关于收到法院《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5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8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人民法院送达的《结案通知书》,北京市第四人民法院裁定原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的对公司的强制执行措施现已执行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债权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获得兴业银行借款 3.5 亿元,借款期限 1 年,由于未及
时办理完成续贷事宜,且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流动资金较为紧张,
出现了借款未能如期全额偿还的情形。截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兴业银行享有
公司债权本金余额 12,315.23 万元,本息合计 15,735.80 万元。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续贷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公司借款逾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二、债权转让情况

2024 年 6 月 4 日,兴业银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深圳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兴业银行将其对公司及相关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权利,依法打包转让给中信金融资产深圳分公司,由中信金
融资产深圳分公司合法取代兴业银行成为公司及相关担保人的权利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债权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结案通知书》内容

“本院受理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霍东、赵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 04 民初 294 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强制执行。执行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现重整计划已生效,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获得了清偿。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四、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遵守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