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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0 22:07:51 股吧网页版
*ST仁东: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对仁东控股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通过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司”)收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2号《关于对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我们查阅了相关工作底稿并进行了核实和讨论,现就问询函中要求我所发表专项意见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关于主营业务与持续经营能力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23亿元,同比减少29.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60亿元、0.43亿元。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营业务为第三方支付业务,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为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其《支付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4年7月9日,有效期过渡至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合利宝的支付牌照中止审查,截至目前,合利宝支付牌照仍未续展成功。报告期内,你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营业收入为7.84亿元,同比减少26.78%,毛利率为32.37%,上年同期为21.85%。请你公司:

(1)说明支付牌照续展的最新进展,与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情况、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预计完成续展的时间;并说明若支付牌照续展未获批准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影响,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回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通知(银发[2024]129号),2025年1月7日合利宝向人民银行提交换证申请。2025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380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
裁定批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2025年3月19日,公司管理人出 具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上海锦天城(天 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 意见书》,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仁东控股重整执行完毕后,公司实控 人由霍东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间接导致了合利宝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合利宝 实际控制人情况、注册资本金增加至3亿元是续展换证审查的重要内容。根据监 管规定,此两项变更需要人民银行进行事前审批,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非银行支付机构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通知》(银发〔2024]129号)规定:“自提交换证申请之日起,至中国人民银行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止,支付机构 原则上不得办理或者申请办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变更事项”,续展审批过程 中,原则上不得申请办理此两项变更。从时间节点上,仁东控股在合利宝换证 申请提交之后完成的重整。为避免因时间交叉导致的程序问题,人民银行于
2025年7月4日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换证)公示信息 (2025年7月第一批次)》中对合利宝换证申请作出中止审查的公告。中止审查期 间,合利宝可先根据重整结果办理变更实际控制人和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审批工 作。

鉴于仁东控股重整已经完成,合利宝与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就变更实际控 制人和后续增资等变更事项进行沟通,确定可以按照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仁东控 股的方案进行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金问题也已落实到位,与合利宝重整相关的 牌照续展相关工作所涉及的前置整改事项已基本完成,为公司续牌工作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2025年7月24日,合利宝根据沟通的方案向人民银行提交了变更实 际控制人及增加注册资本金的申请,随后分别在8月27日和9月16日,补充提交 了公司情况说明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就后续申请的受 理和审批工作与监管保持沟通,续牌工作稳步推进。上述变更实际控制人和增 加注册资本金的申请完成审批后,公司将及时完成后续的工商变更工作,然后 即向人民银行申请恢复支付业务许可的审查工作。合利宝续展受到行业监管政 策和主管机关审批影响,存在因政策性因素或自身相关因素导致的续展进度不 及预期的风险,需以人民银行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监管实践,支付机构在中止审查阶段业务均可以正常开展,待涉及的中止事项消失后,可向人民银行申请恢复审查并更新申请材料。2022年6月26日,人民银行公告显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30)下属全资子公司嘉联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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