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20:41:01 股吧网页版
博彦科技: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4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为有效对冲相关政策风险对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国业务运营的潜在影响,进一步优化公司海外业务布局,公司拟对以美国客户为主的数字技术服务业务(以下简称“目标业务”)进行出售。本次出售资产是拟为本次交易之特殊目的设立的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待设立,未来将承载目标业务的法律实体,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交易标的”)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49%股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背景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业务主要面向北美地区的跨国科技企业,聚焦于为客户提供研发工程、IT 系统运营维护等综合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服务。公司在美国设有交付中心和项目团队,并通过本地化和全球化协作方式开展业务,其中全球化协作进行业务交付的比例较高。

近年中美政策环境持续变化。2025 年以来,受美国当地相关政策影响,主要客户对 IT 供应商的数据合规要求趋严,对公司美国业务开展产生冲击,核心客户的长期业务框架协议也因此面临较大续签风险,业务持续运营面临不确定性。为规避上述风险,同时优化公司整体业务结构,公司拟出售以美国客户为主的数
字技术服务业务。

2、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 以下简称“博彦国际新加坡”或“卖方”)与 Nvni Group Limited
(以下简称“NVNI”、“交易对方”或“买方”)于 2026 年 4 月 3 日签署《股权购
买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博彦国际新加坡拟向 NVNI 出售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该标的公司将是目标业务的承载法律主体,计划在交易协议签署后由博彦国际新加坡出资设立。计划整合转移至标的公司的目标业务整体价值为 1.5825 亿美元,标的公司 51%股权的对应价值为8,070 万美元,交易最终购买价格将以此为基准对价,并根据实际交割日债务金额和营运资本情况调整确定。目前初步预计本次交易对价约在 8,000 万美元至8,700 万美元之间,具体交易对价金额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49%股权,NVNI 持有其 51%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公司内部程序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NVNI 董事会已完成对本次交易的审批。

后续,本次交易需根据交易协议,以公司将目标业务完成业务重组并整合转移至拟设立的标的公司为前提,并满足若干交割先决条件、资产交割、交易价款支付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本次交易的买方是 Nvni Group Limited,其是拉丁美洲领先的 B2B SaaS 业务
收购商,为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该公司业务模式是收购巴西本土具备稳定经常性收入的中小型 B2B SaaS 企业,并通过统一技术架构与运营体系实现协同效应。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Nvni Group Limited

注册地:开曼群岛,KY1-1001, P.O. Box 10008, Willow House, Cricket Square
公司地址:巴西圣保罗,Rua Jesuíno Arruda, No. 769, Room 20-B, So Paulo,
Br……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