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 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单一选聘的方式开展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选聘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定了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 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费用报价、信息安全管理、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以及其评分标准,并对本次选聘工作过程进行全 程指导和监督。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选聘结果,拟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 2024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中汇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根据选聘结果及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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