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3 18:11:45 股吧网页版
ST加加: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4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

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事项概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公告》,2023 年 6月 13 日,经向湖南卓越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核实,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万向信托”)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申请卓越
投资破产审查,案号:(2023)湘 01 破申 25 号,长沙中院经查明后裁定:本案
移送至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乡市人民法院”)审查。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月 13日、2023 年 8 月 12 日、2023年 9 月 12 日、2023
年 10 月 12 日、2023 年 11月 11日、2023 年 12 月 12日、2024年 1 月 12 日、202
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2024
年 6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12 日、2024 年 8 月 13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2024 年
10 月 12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1 月 11 日、2025
年 2 月 12 日、2025 年 3 月 12 日、2025 年 4 月 12 日、2025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029/032/ 033/038/052、2024-003/007/010/015/031/038/046/047/058/068/076/084、2025-003/0 15/019/028/044)。

二、本次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卓越投资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民
事裁定书》【(2025)湘 0182 破申 6号】,主要内容如下:

宁乡市人民法院经查明认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申请其破产清算符合法律 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 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一条第一款、第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对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卓越投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卓越投资破产清算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卓越投资破产清算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将视后续的破产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目前暂未可知。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16,419,200 股,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9%。卓越投资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1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1%。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 216,4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9,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通过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16,4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9%。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现任董事会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任,控制权暂未发生变更,后续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与股东沟通,确认控制权及管理层安排,同时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