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行使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离
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姚禄仕,出生于 1962 年 11 月,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历任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系会计学专业助教,讲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系副主任、教授、系主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锋馥(滁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退休,现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3月因任期届满离任。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
极出席公司的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
相关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
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和思考判断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从而为董事会的
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董事会、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规
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姚禄仕 8 4 4 0 0 否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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