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
中审亚太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审亚太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加加食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审亚太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就中审亚
太提交的“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计划”和“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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