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伦刚
2025年度,我担任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审慎、独立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我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伦刚,197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四川省法学会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兼任四川倍益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鑫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任期 2024 年 6 月-2027 年 6 月)。
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列席股东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7 1 6 0 0 0 2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会议7次,实际出席会议7次,列席股东会2次。我均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前,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对审议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我担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3 0
2025 年,我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发表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我对内部审计结果提出意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序开展工作,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 2025 年公司各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并对公司开展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勤勉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我积极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相关事项作出了合法合规的独立明确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 年,我履职过程中未发生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3 0
序号 发表时间 独立董事专门 董事会会 审核意见事项 意见
会议届次 议届次
1、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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