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参会,会议的
召集、审议及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1 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 3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月 14 日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 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 4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月 22 日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
案》
3 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月 19 日
4 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 10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月 22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一)公司内部控制及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下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决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存在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经对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的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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